L3/L4 自动驾驶国标公布,2027 年起车企营销变局
我国首部 L3/L4 自动驾驶强制性国标公示,2027 年 7 月起正式实施
我国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迈出关键一步,《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》等 2 项强制性国家标准(报批稿)已于 6 月 16 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该标准作为国内首部针对 L3 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 L4 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旨在从推荐性升级为强制性,标志着我国自动驾驶产业正式步入“有标可依”的规模化落地新阶段。新标准预计于 2027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,为自动驾驶技术的安全应用奠定坚实基础。
该标准对 L3 和 L4 级自动驾驶系统的技术、安全保障以及同一型式判定提出了明确要求,适用范围涵盖 M 类(载客)和 N 类(载货)车辆,但不包括自动泊车系统。其核心在于确保自动驾驶系统(ADS)的安全水平,要求系统在激活状态下必须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,并能持续识别是否处于设计运行条件内。为实现这一目标,标准引入了“Safety Case(安全档案)”机制,要求企业以“声明 — 论据 — 证据”的结构对系统安全性进行系统论证,不仅要明确能力边界,还需要提供充分的逻辑依据和试验数据支撑。此外,标准整合了仿真测试、场地测试与道路测试,要求多源测试结果共同支撑安全声明,并验证仿真工具链与实车测试结果的一致性,构建可闭环、可追溯的安全论证体系。
针对 L3 和 L4 级自动驾驶的不同特点,标准制定了差异化要求。L3 级自动驾驶标准重点关注人机接管环节,要求清晰的接管能力监测、用户提醒及风险响应机制,并在特定情况下系统需执行最小风险策略。而 L4 级自动驾驶则侧重于系统自身的风险处置能力,规定系统不应依赖远程协助来执行动态驾驶任务。该标准的出台意味着车企不能再通过模糊宣传来竞争市场,未来的竞争将转向实际安全能力的较量,并可能推高车企在冗余系统、算力芯片及安全档案建设等方面的投入。
新标准为 L3/L4 级自动驾驶的落地提供了清晰的合规路径。新申请车辆型式批准的车型将自实施之日起执行新标准,而已获得批准的车型则享有约一年的过渡期,将在实施之日起第 13 个月开始执行。这一举措有助于规范市场行为,提升自动驾驶技术的可靠性,为用户提供更安全、可信赖的智能出行体验。随着标准的落地,自动驾驶技术将从概念验证阶段加速走向大规模商业化应用。
我国首部 L3/L4 级自动驾驶强制性国家标准已进入报批稿公示阶段,计划于 2027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。该标准是对现有推荐性国家标准《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》的重大升级,标志着 L3 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 L4 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进入有法可依的规模化落地新阶段,并将终结车企依靠模糊宣传、以测试里程或城市数量来吸引消费者的时代。

新标准对 L3 和 L4 级自动驾驶系统的技术、安全保障、同一型式判定以及检验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,适用于 M 类(载客)和 N 类(载货)车辆,但自动泊车系统不在此列。核心在于,自动驾驶系统(ADS)的安全水平需达到“合格且专注驾驶人”的标准,不得对道路使用者构成不合理风险。系统在激活状态下须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,并能持续判断自身是否处于设计运行条件内。这意味着车企需要通过“声明—论据—证据”结构的 Safety Case(安全档案)机制,提供充分的论证、试验数据来证明系统的安全性,而不能仅依赖模糊的测试指标。
针对 L3 级自动驾驶,标准重点关注人机交接环节,要求系统具备有效的接管能力监测、用户提醒和风险响应机制,并在必要时执行最小风险策略。对于 L4 级自动驾驶,则强调系统自身的风险处置能力,系统不应依赖远程协助。该标准将仿真测试、场地测试与道路测试纳入统一验证框架,并要求对仿真工具链与实车测试结果的一致性进行验证,构建可闭环、可追溯的安全论证体系。
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将对自动驾驶产业产生深远影响,促使车企加大对冗余系统、高性能芯片以及全生命周期安全档案建设的投入。尽管初期成本可能增加,但长期来看,技术迭代和规模化效应有望逐步降低成本。新标准将从实施之日起应用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,已获批车型则有一年的过渡期。截至 2026 年 5 月,我国已拥有超过 5.7 万公里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,并已发布 237 项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