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年起,新能源商用车将统一缴纳车船税
中国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,将调整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车船税优惠政策。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,多项针对新能源和节能汽车的税收减免将取消。具体而言,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的政策将被取消,同时,纯电动商用车、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燃料电池商用车也将不再享受免征车船税的优惠。
此次政策调整主要针对特定类型汽车的税收待遇。官方数据显示,2025 年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乘用车的平均销售价格预计为 21.8 万元,部分车型售价甚至可能超过百万元。在此背景下,恢复对这些车辆征收车船税,旨在促进税收公平,并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。新政策实施后,无论车辆是新取得还是在此公告实施前已取得,都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。

车船税是一种对车辆、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每年征收的财产税。对于乘用车,税额根据排气量大小分档计算;例如,排气量在 1.0 升以上至 1.6 升(含)的车辆,税额幅度为 300 元至 540 元;排气量在 1.6 升以上至 2.0 升(含)的车辆,税额幅度为 360 元至 660 元。商用车方面,客车按辆征收,税额幅度为 480 元至 1440 元;货车则按整备质量征收,税额幅度为每吨 16 元至 120 元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将在上述税额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额。
此次政策调整意味着,随着 2027 年 1 月 1 日的临近,消费者在购买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乘用车以及纯电动商用车时,需要将新增的车船税纳入购车成本考量。对于部分价格较高的车型,税费的增加可能会对购买决策产生一定影响,但整体上,此举旨在引导税收政策的公平性,并可能促使市场更关注产品的实际价值和性价比。